50岁农村大妈“房主任”:从憋屈的村妇,到脱口秀黑马!|农视点
最近她火了!她是谁?山东临沂某村的“信息中心主任”,50岁的新人脱口秀演员。她是“房主任”,今年脱口秀节目的“炸场黑马”,现实版“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主人公。
“房主任”(本名樊春丽),来自山东省临沂市沂蒙山区的农村。“房主任”身上有很多中国传统农村妇女的影子。20岁时稀里糊涂被父母包办婚姻,婚后遭遇丈夫家暴,想离婚还要被父母斥责“男人家暴不丢人,女人离婚才丢人”,即便是亲生父母尚且如此,孤立无援的房主任绝望了。整整30年,种种被决定、被伤害、被斥责、被无视,她忍了,可是她内心的火苗没有熄灭,30年后,她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婚,带着两个女儿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脱口秀舞台上,前半生的苦难和委屈,被她用戏谑的口吻说出来。可那些日子,每想起一幕,何尝不是一次刺痛,每说出一句,何尝不是一次悲鸣。这么苦的30年,她用笑话讲出来,大家边笑边哭,或许想起了谁,或许是真的很心疼她。
“她们”曾活在观念的牢笼里,找不到打开的钥匙。“她们”原本是活灵活现的、眉飞色舞的、对未来充满美好幻想的,可面对家暴等不公平待遇,“她们”却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规劝声中,沉默了、退让了、凋谢了。
“房主任”“出走”了!这正是当下的现实,越来越多的“房主任”突破枷锁,找寻梦想。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乡村女性共2.45亿人,占全国乡村人口的48%。从农村就业人口的职业分布看,妇女是农户家庭经营的重要劳动力。在乡村,越来越多的妇女活跃在农业、旅游、手工业、乡村治理等各个领域。她们不再是以附属品的姿态出现,她们走到舞台中央,在享受追光。
面对家暴,法律充当农村妇女的盾牌,自2016年起我国施行《反家庭暴力法》以来,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已经有明显下降。不管是以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也都明确规定,实施家暴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如果调解无效,应准允离婚。不仅仅是家暴,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农村女性土地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也都在为女性权益保驾护航。
法律,是我们的铠甲,更是重生的底气,“我命由我不由天”!那闪闪发光的未来,在等着我们,向前吧。
农视点述评员|张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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